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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员捅囚案|一级助理脱行为不当罪 法官指证供存疑但非蓄意包庇

惩教员捅囚案|一级助理脱行为不当罪 法官指证供存疑但非蓄意包庇

香港壁屋惩教所去年底发生震惊社会的在囚人士袭击事件,涉案退休一级惩教助理郭绍辉(55岁)被控「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区域法院法官姚勋智今日裁定郭罪名不成立,认为其虽有管理疏忽,但无证据显示蓄意包庇下属。本案另涉及三名在囚人士,其中两人被裁定袭击罪成。

一级惩教助理获判无罪

被告郭绍辉离开法院时神情平静
退休一级惩教助理郭绍辉获判无罪当庭释放(陈蓉摄)

郭绍辉被指控在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7日期间,未履行部门主管职责举报下属谭力翀二级惩教助理涉嫌袭击在囚人士。姚官在判词中指出,「被告虽有程序违规,但与蓄意失当存在本质区别」

法官逐点分析争议行为

关于圣诞节翌日容许在囚人士游戏一事,姚官认为这属于郭的个人酌情决定。判决书显示:「考虑到该囚犯多年无人探访且纪律良好,这种出于善意的安排虽可能违规,但上级巡查时亦未制止,难以构成严重失当。」

「闸门上锁规定需视实际人手情况调整,不能单凭此认定被告存在管理失职」

针对关键的木棍取证环节,法官强调闭路电视未能证明郭知晓囚友取用攻击性物品。虽然郭承认在囚友聚集监管上存在疏忽,但姚官指出:「事发现场闸门众多,被告所处位置无法直接目击案发过程,亦无证据显示其知情不报。」

高级惩教主任朱英泰出庭作证
高级惩教主任朱英泰承认曾调阅监控录像(香港01记者摄)

证供可信度受质疑

判决书特别指出郭绍辉证词存在矛盾:既声称已向上级汇报事件,又表示未过问袭击细节;其关于取用止痛药的解释更被法官直指「明显不实」。但姚官同时认为,其他惩教人员的证词同样存在问题。

调查程序存疑点

  • 高级惩教主任朱英泰在郭声称未举报情况下,仍调取闭路电视并启动调查
  • 总惩教主任陈显荣要求下属在报告中加入休假人员签名

两名在囚人士罪成

壁屋惩教所外景
案发地点壁屋惩教所位于西贡区(资料图片/罗国辉摄)

同案三名在囚被告中,19岁的李梓睿和20岁的林承蔚被裁定「有意图而造成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成。闭路电视显示李明显参与控制事主,林则曾专门取用作案木棍。另一被告李宇轩因证据不足获判无罪。

案件背景与后续

事件源于囚友玩耍时爽身粉撒中惩教员谭力翀,谭随后带人用木棍捅伤事主肛门致严重受伤。姚官将案件押后至8月3日,届时将对两名罪成在囚人士及两名早前认罪被告一并判刑。

总惩教主任陈显荣出庭作证
总惩教主任陈显荣证词涉及调查报告签署问题(陈蓉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