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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继父两度非礼12岁继女被判囚3年|法官斥行为令事主蒙羞无助

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近日审理一宗家庭性侵案,42岁越南籍建筑工人N.Q.C.承认于2024年3月至4月期间,在长沙湾住所两度非礼当时年仅12至13岁的继女X。暂委法官高伟雄指出,被告行为令受害人在其亲生女儿身旁遭受羞辱,最终判处3年监禁。

深夜趁睡犯案 受害人装睡隐忍
案情显示,被告与X母亲于2013年结婚,两人2016年诞下女儿,一家四口同住。2024年3月25日深夜,被告趁X与亲生女儿同房入睡时,潜入房间对装睡的X实施性侵。法庭文件披露,被告不仅脱去受害人内裤用手指侵犯其下体,更将手伸入胸围抓捏左胸,事后X立即通过网络向网友倾诉遭遇。
"被告在亲生女儿睡于咫尺时犯案,这种环境加剧了受害人的无助感"——暂委法官高伟雄
两周后再度犯案 终被揭发
同年4月8日清晨,被告再次借叫醒X上学为由实施侵犯。监控录像显示,被告不仅吮吸受害人乳头,更重复用手指侵犯行为。X当日向学校社工举报,警方接报后于同日下午将被告拘捕。
被告认罪过程反复
据警方调查记录,被告最初否认指控,但在录影会面中最终承认:
- 3月作案后因手指沾有分泌物而立即洗手
- 4月犯案时故意伸直受害人双腿实施侵犯
- 承认两次均有触摸受害人胸部及下体
家庭关系复杂 母亲仍为被告求情
辩方求情时指出,被告已深刻悔过并承诺不再犯。值得注意的是,X母亲在求情信中仍称被告"本性善良",相信其会改过自新。法官特别指出,这种家庭关系中的信任背叛,使案件性质更为严重。
法官强调受害者心理创伤
高伟雄法官在判刑时强调,虽然X拒绝提交心理创伤报告,但考虑到案发时受害人年仅12岁,且侵犯行为发生在妹妹(被告亲生女儿)身旁,这种经历必然造成长期心理阴影。最终以每项非礼罪判囚2年,其中半年刑期分期执行,总刑期3年。